行政复议
为开辟行政复议申请新的途径,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,安陆市政府在本网站特开辟网上行政复议申请栏目,以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。请申请人以严肃和负责任的态度,认真地填写行政复议申请,并留下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。法制办将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并核实有关情况,行政复议申请时间以法制办核实的时间为准。网上申请人对所传资料的真实、合法性负责,按要求全部填写合格的为有效行政复议申请,否则无效。
行政复议申请须:
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材料:
(1)行政复议申请书: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,被申请人的名称,行政复议请求、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,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等;
(2)申请人身份证明:
公民: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及其印件
(3)认为侵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文书(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等);
(4法律规定的相关证据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;
(5)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. [详细指南]
注意事项:
1、申请人应留下准确的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,以便行改复议机关核实有关情况送达复议文书。
2、收到申请的时间以行政复议机关核实的时间为准。
3、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湖北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》等。